您的位置:首页 >> 地产资讯 >> 全国资讯

汶川地震重灾区在京职工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
          
日期:2008年05月23日
来源:焦点房地产网
   作者:李斐

     5月21日,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:凡是户籍在四川省成都市、德阳市、绵阳市、广元市、雅安市、阿坝州等6个重灾区中受灾严重的40个县(市、区)职工、配偶及直系血亲,均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,以支持他们克服困难,重建家园。
  
     通知具体规定,凡是户籍在都江堰市、彭州市、崇州市、旌阳区、广汉市、什邡市、绵竹市、中江县、罗江县、江油市、三台县、安县、梓潼县、盐亭县、平武县、北川县、涪城区、游仙区、青川县、雨城区、名山县、荥经县、汉源县、石棉县、天全县、芦山县、宝兴县、马尔康县、金川县、小金县、阿坝县、若尔盖县、红原县、壤塘县、汶川县、理县、茂县、松潘县、九寨沟县、黑水县的职工、配偶及直系血亲,均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。

     本人户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应提供以下材料:1、 职工本人提取申请;2、 职工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3、 职工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。

     配偶户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还应提供以下材料:1、 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2、 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
     直系血亲户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,还应提供以下材料:1、直系血亲关系证明;2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3、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。

     另外,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需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,经管理部审核后,情况属实的,按照《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操作规范》规定的提取程序办理,账户内需保留10元人民币。

责任编辑:sxfc-WX
 
[打印] [关闭本页] 
 免责声明

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


   相关新闻
没有记录!